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
豫科〔2019〕3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20-12-18》规定,继续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
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 国发〔2018〕2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 国办发〔2018〕127号),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政策文件落实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9〕2号)要求,现就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整合精简各类报表。系统梳理项目申报、立项、过程管理和综合绩效评价等环节,优化管理流程,整合项目申报书、任务书、年度(中期)报告、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等材料中的各类报表,按照减量不减质、满足管理基本需求的原则,对现有项目层面填报表格进行整合精简,实现一表多用、一表多能,不再重复填报相关信息,项目申报书中单位基本情况表由单位管理员一次填报,各项目申报人不再分别填报。完善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逐步采取自行调取申请人登记、许可类信息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精简,减轻申请人负担。
二、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减少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从项目申报到综合绩效评价各环节,全面推行信息化方式,通过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材料。实现项目全周期“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报送”,杜绝科研单位基本信息、科研人员基本信息、项目目标和考核指标等各类信息的重复填报,项目在拟立项公示前不再报送纸质材料,逐步实现科研人员“一趟都不用跑”,不得随意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填报各种信息或报送有关材料。减少纸质材料报送,一般情况下,项目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除任务书外)不超过2套。
三、改进项目遴选机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一般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遴选承担单位。探索建立对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等的非常规评审机制。对目标导向明确、技术路线清晰、组织程度较高、优势承担单位集中的重大科技项目,可采取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等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对涉及“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简单量化的做法进行清理,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四、简化项目过程管理。针对关键节点实行“里程碑”式管理,减少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等活动,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和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的项目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加强科研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统筹,实行统一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相对集中时间联合检查,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高监督检查效率,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共享和互认,避免对同一项目同一年度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探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
五、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项目申报期间,以科研人员提出的技术路线为主进行论证;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具有自主选择和调整技术路线的权利,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在申报期间按规定自主组建科研团队;结合项目进展情况,在实施期间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并在遵守科研人员限项规定及符合诚信要求的前提下自主调整项目骨干、一般参与人员,报主管部门、省科技厅备案。
六、简化预算编制要求。根据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简化预算编制科目,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由科研人员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预算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无需提供预算测算依据;超过10%的,按照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分类提供必要的测算依据,无需对每次会议、差旅做单独的测算和说明。对于纳入“科研经费管理绿色通道”改革试点单位的科研项目预算编制要求,按照改革试点相关规定执行。
七、进一步下放预算调剂权限。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各支出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其中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调整测算依据。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预算如需调整,项目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由项目承担单位批准。设备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的预算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增的,需说明调整原因,报经项目承担单位批准。承担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制度,及时为科研人员办理预算调剂手续;相关管理制度由单位主管部门报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八、实施一次性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合并项目技术验收、财务验收等程序,逐步试点实施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项目实施期满后,应严格按照任务书的约定,考核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综合绩效评价,重视相关项目间的协同和项目对重点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