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实施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项目候选银行确认办法
合人社秘〔2013〕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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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合肥市实施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项目候选银行确认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3日
合肥市实施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项目候选银行确认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拓展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应用,合理科学地确认社会保障卡项目候选银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的通知》(皖政办秘〔2012〕1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候选银行即提供各类选择主体选择发行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银行。
第三条 在公开公正、平等自愿、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下,确认候选银行。
候选银行的主体
第四条 合肥市实施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项目候选银行的主体为省选合作银行合肥市分支机构(合肥市分行或营业部)。
候选银行的确认
第五条 省选合作银行合肥市级分支机构均可参与申请合肥市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项目候选工作。
第六条 合肥市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项目候选银行采取申报确认制。银行申请并承诺执行本办法和《安徽省社会保障卡建设项目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社会保障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协议,并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有关服务协议后,即成为合肥市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项目候选银行,由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