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附件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责任单位 |
任务分解 |
1 |
市城管局 |
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配套政策,部署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实施监督、管理、考核。 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行政执法,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管理和处罚。 |
2 |
市文明办 |
协调指导相关志愿者组织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指数测评内容,定期对测评结果进行通报、排名。 |
3 |
市发改委 |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立项。 |
4 |
市经信委 |
指导推动垃圾处理行业创新、节能与综合利用。 |
5 |
市城乡建委 |
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建筑企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
6 |
市教育局 |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协调在肥高等院校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
7 |
市科技局 |
负责鼓励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低碳、循环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科技支撑。 |
8 |
市民委(宗教事务局) |
负责指导促进宗教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有重点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和管理。 |
9 |
市公安局 |
负责督促公安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市环卫和垃圾转运车辆通过限行路段、垃圾收运车辆沿路停靠收集垃圾、相关车辆上牌等的协调保障。 |
10 |
市民政局 |
负责协调驻肥部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11 |
市财政局 |
负责落实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指导和督促区、开发区强化资金保障。 |
12 |
市国土资源局 |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用地指标的落实、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工作。 |
13 |
市交通运输局 |
负责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 |
14 |
市林园局 |
负责做好市属公园、广场的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开发区做好辖区内公园、广场的垃圾分类工作。 |
15 |
市文广新局 |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城市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和提高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文化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引导,不断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文化氛围。 |
16 |
市卫计委 |
负责督促卫生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检查考核范围。 |
17 |
市规划局 |
负责协调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和选址,协助城管部门确定环卫专用车辆停放、垃圾收集设施设备置放的用地范围。 |
18 |
市环保局 |
负责有害垃圾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指导工作,对设施运行情况实施环境监管。 |
19 |
市政府国资委 |
负责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
20 |
市房产局 |
负责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
21 |
市体育局 |
负责做好全市体育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22 |
市工商局 |
负责督促指导职责范围内各类市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23 |
市食药监局 |
负责督促餐饮单位做好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
24 |
市旅发委 |
负责推动全市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酒店、宾馆、饭店和旅游景区树立绿色经营、绿色消费的新理念,组织动员酒店、宾馆、饭店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加强行业管理,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星级酒店、绿色酒店和星级旅游景区评比的内容之一,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 |
25 |
市政府法制办 |
配合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制度。 |
26 |
市数据资源局 |
负责协调指导智慧环卫系统建设。 |
27 |
市供销社 |
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组织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建立再生资源回收计量以及处置流向的登记制度,并对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进行监管。 |
28 |
团市委 |
负责组织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29 |
市妇联 |
负责发动组织全市妇女及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30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以及大件垃圾处理工作和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工作。 |
31 |
各级党政机关、驻肥部队、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 |
根据本方案,积极做好责任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32 |
合肥有线、合肥公交、合肥轨道等市属企业 |
在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