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用志工作的意见
豫政办〔2006〕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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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开发我省丰富的方志资源,充分发挥方志的地情信息服务功能,积极推动用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使地方史志事业更好地服务于中原崛起的战略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入挖掘我省历代方志成就的资源宝库,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服务。
(二)基本原则
各级地方史志工作机构必须贯彻“修以致用、修用并举”的工作方针,摈弃重修轻用、重存史轻服务和“一本书主义”的片面认识,把服务现实作为一项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干事创业的工作责任感,推进新时期、新阶段史志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要求
用志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读者市场,努力创新服务手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使地方志成果成为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使史志工作成为与现实紧密相连、长期性、全方位的事业,实现志、鉴、库、馆、用五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途径
(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政府及其地方史志工作机构要积极倡导社会用志,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开展各种活动等手段,加大对地方志书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志书进学校、进军营、进社区、进农村,努力把地方志变成各级干部的案头卷、普通百姓的家藏书,让社会各界对志书的服务功能有普遍了解和认识,产生读的兴趣和用的需求。要加强地方史志工作机构与党政机关和各行各业的交流,加强与兄弟省市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的横向沟通,组织多种形式的读志用志活动,形成史志工作为现实服务的浓厚气氛。
(二)搞好用志基础建设
一是要制定完善收集、整理和保存制度,统一管理、妥善保存各类文字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实物以及地方志文稿。二是要注重以各地年鉴和大事月报为依托,及时收集整理各级各类地情资料。逐步建立以各类原始性地情资料为基础,各级各类志书、年鉴、大事月报为依托,各类方志衍生品为补充的省、市、县三级地情资料信息系统。三是重视方志馆(室)建设。按照《河南省地方史志工作“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省方志馆要增加投入、充实馆藏、改进设备、完善功能。省辖市要力争实现建馆目标,省辖市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在方志馆的论证、规划、立项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各县(市、区)可从本地实际出发,利用现有条件,筹建方志室,实现对社会公众开放。四是逐步推进数据化、网络化建设。省史志办在开通运行河南省情网站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工作,增大信息量,提高时效性,扩大影响力,为社会提供及时、准确、有价值的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促进全省史志工作健康发展中的作用。各省辖市地方史志工作机构要将筹建和开通各地地情信息网站列入“十一五”工作规划,并逐步实施;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积极筹建网站。省史志办要重点督促各省辖市建立市情资料数据库。省直各单位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应逐步将史志资料及成果进行数字化处理,在建立网站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本地或本部门的小型资料信息库。“十一五”期间,要力争建成以省史志办为中心,以省直各单位和各省辖市、县(市、区)地方史志工作机构为支点的动态型省情资料数据库。
(三)提供智力支持
各级地方史志工作机构要紧密围绕《河南省地方史志工作“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紧扣各级党委、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史志资料优势,积极提供资治参考。一是高质量地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咨询工作。二是结合党委、政府年度工作重点,有选择地对涉及区域发展的重点课题组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