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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16〕15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3〕7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有效解决农村及偏远地区成品油市场供应问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规划布局。截至目前,全省经商务部门批准的在营加油站(点)约9300座,多数分布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级以上中心城区。在远离国道、省道的乡镇农村、偏远山区、乡镇道路以及部分新建城区、新建道路等区域,加油站布局偏少。经初步排查,全省尚有246个乡镇没有正规加油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尽快摸清底数,采取统筹调整规划、定向下拨指标、提前安排实施年份、适当延长“十二五”规划执行时间等多种方式,保证加油站规划指标,确保合格一个审批一个。对加油站(不含单品点)少于2座的乡镇,按照技术规范要求,优先调整纳入加油站规划。

  二、保障建设用地。县级及以上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国土资源、规划、商务部门集中统筹规划,使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保障加油站建设土地供应。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及偏远地区建设加油站的支持力度,优先保障目前没有正规加油站的乡镇建设用地,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必要时可征用部分一般耕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 ( 国发〔2012〕39号)精神,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流通业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在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农村地区加油站建设用地,优先配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允许对农村及偏远地区的国有建设用地,通过招拍挂租赁方式供应加油站用地;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联营联建等方式建设加油站。

  三、简化审批程序。商务部门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为目前尚无正规加油站的乡镇申请建站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规划要求、土地供应有保障的,可集中受理,经县级及以上政府同意,各部门积极配合,优先办理审批手续。加快农村地区柴油单品加油站(点)升级改造,符合安全、环保等条件的,不占用规划指标,随时受理、限时办结。对原省、省辖市经贸委核发过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进行摸底、排查、梳理,区别情况,分类处理,符合条件的尽快换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对属于交通不便、偏远地区的农村加油站(点),结合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办理门槛。各级商务部门要正确处理政策把握和油品保供的关系,既要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