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豫发改收费〔2020〕76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发改法规〔2023〕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各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办:
2018年以来,根据国家有关部署要求,全省各地积极推进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但总体看还存在一些市县落实降价措施力度不够大、降价景区范围不够广、景区配套服务价格仍然偏高等问题。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568号)要求,为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需求,加快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0年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持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对提升旅游消费质量、激发消费潜力、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2018年以来,我省持续推动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107个国有景区实行降价,但目前仍有个别5A、少数4A和半数以上的3A级景区未推出降价措施,同时仍有部分景区配套服务价格偏高。因此,今年降价工作的重点是:2018年以来未降价或降价不到位的4A、5A级景区,价格偏高的3A级景区,缆车、交通车等配套服务价格偏高的景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景区门票成本监审或调查、价格评估工作,进一步合理界定国有景区成本构成,将景区成本严格限定在景区游览区域范围内维持景区正常运营所需的合理支出,把偏高的门票价格降下来。今年降价工作要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工作中坚持远近结合,既要有利于推动旅游业发展,又能保障景区正常运转。
二、综合施策,严格规范景区价格行为。各地要以降低旅游者全程费用为目的,系统梳理景区内垄断性较强的交通车(含区间车、观光车等)、缆车、游船、停车等配套服务价格情况,并进一步加强监管。实行政府定价或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