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经纪机构存量房交易网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无附件】
合房〔2015〕12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市房产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3年1月5日)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市房产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1-30)规定,有效,
各县(市)房产局、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各房屋办证中心、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做好存量房交易网签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住建部《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房地产管理局制定了《经纪机构存量房交易网签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合肥市经纪机构存量房交易网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规定》实施后设立三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可凭纸质手工签约合同或网上签约合同办理存量房登记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