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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11〕9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3〕7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编办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编办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为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职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职能、完善设施、加强保障,全面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规范、便捷、高效、均等的公共服务。

  (二)总体目标:在现有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12年年底前全省所有街道、乡镇全部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场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日益完善,服务水平明显提升,逐步推进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到“十二五”末,全省所有街道、乡镇和社区全部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确保全省城乡居民能够就近享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基本标准

  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名称和标识、统一管理体制、统一服务场所、统一工作制度和流程、统一工作内容、统一信息化管理。

  (一)统一名称和标识。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统称为“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统称为“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全省统一服务标识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作并悬挂于办公场所。

  (二)统一管理体制。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纳入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管理范围,实行县以下垂直管理。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接受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的业务指导,居委会、村委会给予积极支持。

  (三)统一服务场所。以满足工作需要、方便群众和经济实用为原则,综合考虑服务对象数量、地理交通、服务内容等因素,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考虑未来发展需要,合理设置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

  (四)统一工作制度和流程。制定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岗位责任、目标管理、服务承诺、跟踪走访制度和服务流程管理办法,规范服务行为,工作制度和流程上墙公示。

  (五)统一工作内容。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工作内容是:

  1.开展法规政策宣传。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确保城乡居民及时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法规政策、工作制度和流程等。

  2.搞好就业服务。定期开展人力资源供求状况调查,建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