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云南省“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 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财规〔2025〕12号
各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金融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各州(市)分行,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财政局,相关金融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云财规〔2025〕6号),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与农村金融深度融合,增强县乡村金融服务联动性,现将《云南省“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工作方案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出台以来,各级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增加,农业保险业务发展持续增长,产品不断丰富、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服务质效不断提高,已成为联系“三农”最紧密、覆盖农村最广泛的金融服务机制。为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与“三农”联系紧密,集聚信贷、担保等金融资源的“粘合剂”优势,提供多样化综合金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等金融工具联动,建立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持续推动金融机构下沉,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拓展多元化金融资源投入,稳步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依托金融“融资+融智”,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工作任务
(一)打造“1+3+N”一站式服务
以农业保险为依托,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畅通各类金融工具业务条线运作机制,采取农业保险+1个基层农业保险(金融)服务点、1名村协保员、1套金融业务台账+一揽子金融产品的“1+3+N”模式,实现一站式综合办理。
1.打造规范化农村金融服务窗口。整合基层保险、金融机构营业性网点,组建“基层农业保险(金融)服务点”,实现一个窗口办理金融业务。窗口实行标准化建设,统一配备悬挂窗口标牌、流程图、职责图,为农户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2.打造专业化服务队伍。引导鼓励金融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有效发挥金融特派员、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工作人员作为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的作用,通过当好金融“宣传员”“联络员”“服务员”,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提供便利、精准、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为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提供全过程融资指导服务。探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拓展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场景,以“精准滴灌”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打通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最后一公里”。
3.打造数字化服务模式。鼓励保险机构依托现有农业保险业务系统开发“农业保险+”模块,深化涉农经营主体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共享应用。根据农户意愿,将农业保险业务信息推送共享至银行、担保、期货等金融机构。探索保险机构现有信息系统与融信服等对接,实现互联互通。支持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化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式,增强风险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
4.打造多样化农村金融服务集群。依托基层农业保险(金融)服务点,在办理保险、信贷、担保等多项金融业务时,可一并办理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一卡通”变更、金融政策咨询投诉等业务,持续推进金融服务便利化。以生活服务为切口,依托智能银行卡销售点终端、智慧助农终端等设备,创新融合开展金融、农业、社保、水电缴费等惠民便民服务。
(二)实施“农业保险+信贷”
进一步丰富农村金融业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深度合作,发挥农业保险风险管理职能,帮助金融机构提升客户识别、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