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中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 山西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 (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2010年8月4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实施办法
》,确保耕地占用税政策执行上的平稳衔接,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政策衔接事项公告如下:
1、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在日常征管工作中要注意做好新旧税制的衔接工作,对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