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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临时用地审批指引(2025版)》的通知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临时用地审批指引(2025版)》的通知

云自然资利用〔2024〕505号


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临时用地审查审批,切实提高临时用地审批效率,省厅依据《云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云自然资规〔2024〕3号),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了《云南省临时用地审批指引(2025版)》,经省厅党组2024年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10日


云南省临时用地审批指引
(2025版)

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4)《 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5)《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
(6)《自然资源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1号)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
(8)《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
(9)《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
(10)《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
(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
(12)《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地类的有关问题解答》(自然资办〔2023〕1804号)
(13)《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优化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36号
(1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考古临时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6号)
(1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考古临时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情形。
1.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项目自用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制梁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运输便道、地上线路架设、地下管线敷设作业,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取土场、弃土(渣)场等使用的土地。
2.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勘查等,在勘查期间临时生活用房、临时工棚、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施工便道、运输便道等使用的土地,包括油气资源勘查中钻井井场、配套管线、电力设施、进场道路等钻井及配套设施使用的土地。
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的考古和文物保护工地建设临时性文物保护设施、工地安全设施、后勤设施使用的土地。
4.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
(二)使用期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油气探采合一涉及的钻井及配套设施)、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
三、用地审批
(一)审批机关
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二)审批层级
州(市)级:用地选址范围内涉及占用一般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的临时用地;
县(市、区)级:用地选址范围内不涉及占用一般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的临时用地。
(三)报件资料
1.临时用地申请书、申请人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或委托书。
2.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及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3.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者矿产、工程、水文地质勘查批准文件、勘查许可证等项目依据文件。
4.经批准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土地复垦费用三方监管协议及预存费用证明材料。
5.经验收的勘测定界相关材料,土地利用现状照片。
6.临时用地项目选址意见书。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1)。
(四)审批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不含补件时间)。
(五)审查内容
报件资料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