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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24〕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关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系统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构建城乡历史保护传承体系,实现应保尽保、传承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保护对象

(一)强化普查认定,完善保护名录。各县区要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普查认定工作,加大对历史文化资源聚集区及偏远地区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力度,及时认定公布历史建筑和申报历史文化街区。将展现古代与近现代、党史与国史、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文化资源纳入保护,突出夏都老丘、战国魏大梁城、五代汴州城、北宋东京城、金南京城、元明清开封府、民国开封城等不同历史时期的城址保护重点。持续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制定预保护工作制度。将体现不同历史时期城乡建设发展脉络的老工业厂房作为重点普查对象,对历史格局悠久、街巷肌理完整、传统建筑丰富、红色文化聚集、农耕文化浓郁、非遗活态传承的乡镇、村落重点进行普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乡镇、村落作为培育对象,积极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二)实施挂牌保护,开展测绘建档。要及时对已认定公布的文化遗产进行挂牌,并开展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历史建筑形成“一栋一册”,做到“应挂尽挂、应测尽测”,建立并运行历史建筑数字化管理平台。传统村落在完成“一村一档”和挂牌保护的基础上,鼓励进行数字化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

(三)坚持规划引领,实现多规合一。各县区要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编制与报批工作,尽快完成各项规划的编制。支持相关单位编制实施文化遗产综合展示利用、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将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和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重大战略有机衔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二、守住保护底线

(四)压实各级责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相关工作,各县区要落实保护传承工作主体责任,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建立日常巡查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将巡查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范畴。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的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违法破坏行为。严格落实报批程序,对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的既有建筑物实施修缮、改造、拆除等行为的,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落实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

(五)严格拆除管理。在城乡建设、城市更新活动中,要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护、利用、提升”为主的原则,严禁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不得损害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不得破坏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肌理、历史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环境要素。不得破坏能够体现城乡特定发展阶段、反映重要历史事件、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既有建筑。不得破坏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的格局、历史风貌、人文环境及其所依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观环境。对依法命名的地名因行政区划调整、城乡建设、自然变化等原因导致地名名实不符的应当及时更名,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等地名,一般不得更名,确需更名的应进行评估论证,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后,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办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三、加强保护利用

(六)主动修缮保护。各县区在修缮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时,要调研论证、因地制宜、尊重民意,制定完善改造修缮方案,实施一街一策、一院一策、一村一策。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系统评估抗震、消防、防灾等安全条件,科学制定具体方案,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利用修缮技艺传承人和传统工匠,结合建筑原有形制、结构、材料,运用传统工艺和现代技术,进行修缮加固,保护、延续传统建筑组群的传统格局特征和风貌特色,让不同时代的建筑完整保留城乡发展变迁的脉络,体现价值特色。采用“针灸式”“点穴式”的微更新织补方法,增加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的公共开放空间,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在保护文物和历史建筑价值特色的基础上,配备和改善水、电、燃气、消防等基础设施,满足现代生活需求,促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七)合理开发利用。各县区要立足实际,充分展示、利用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的价值特色,精心谋划城乡历史文化展示体验路线,支持和鼓励非遗、老字号、汉服、地方小吃、宋式民宿等业态合理布局,共筹共建各类专题展示馆、博物馆,丰富各历史地段文化内涵,不让历史文化资源脱管失修、修而未用、随意闲置。要积极引进新业态,让历史文化街区成为保存城乡记忆、延续历史文脉、滋养地域风格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要在保持历史建筑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改善内部空间品质,合理增设厨卫设施、适老化设施、消防安全设施等,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使之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各县区要依据各自的历史文化资源禀赋,至少对一条历史街巷进行保护利用提升,要保护开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建设文化活动场地、老年活动场所、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文创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八)实施文旅融合。市、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将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等纳入区域旅游内容,分层次、分类别串联各类历史文化遗产,构建融入生产生活的历史文化展示线路、廊道和网络。充分利用御街中山路、鼓楼田字块、省府后街、花井巷、顺河东大寺、复兴坊等历史文化风貌区的资源优势,提炼宫廷文化、省府文化、市井文化、美食文化等特色元素,让历史文化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