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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21〕1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3〕7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 ( 国办发〔2020〕27号)精神,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

  (一)鼓励引导个体经营发展。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注册服务。引导劳动者以市场为导向,依法自主选择经营范围。鼓励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商业资源供给。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运营补贴等政策支持。降低或取消贷款反担保门槛,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和创业孵化示范载体推荐免担保机制,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引导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落实财政、金融等针对性扶持政策,推动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保洁绿化、批发零售、建筑装修等行业提质扩容。增强养老、托幼、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等社区服务业的吸纳就业能力。结合各地实际,合理利用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政策支持,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省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加快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组织开展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发展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培育新经济发展。积极探索融合化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在线办公等线上服务新模式,推动旅游景区建设数字化体验产品,引导线上直播等服务新方式规范健康发展,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促进道路客运、出租汽车等行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定制客运服务,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鼓励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积极创新。加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发展,创造更多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引导平台企业放宽入驻条件,与平台就业人员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合理设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监管要求,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降低服务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自主创业环境

  (四)优化审批管理服务。开通行业准入办理“绿色”通道,对需要办理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审批。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实行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适用范围扩展至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引导劳动者规范有序经营。(省市场监管局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减免部分收费。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建立公开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证件须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从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2020年度内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厅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鼓励商业地产、物业服务、商贸流通等行业协会会员企业减免经营困难中小商户租金、延缓收取租金,减轻个体经营者等灵活就业人员房租负担。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非必要办公空间改造为免费经营场地,优先向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支持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创新园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以及县级农村电商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运输服务站。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省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

  (七)加大新职业推广和应用力度。密切跟踪经济社会发展、互联网技术应用和职业活动新变化,广泛宣传国家发布的社会需要的新职业,引导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社群健康等更多新就业形态发展。根据最新国家职业分类体系,做好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评价等工作。完善统计监测制度,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统计监测指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计局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八)开展针对性培训。围绕“技能河南”品牌建设,深入实施省部共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法治化、规范化、品牌化、国际化。将有创业意愿以及创业5年以内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组织开展开办店铺、市场分析、经营策略等方面的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支持各类院校、培训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更多组织开展建筑业、养老、托幼、家政、餐饮、维修、美容美发等技能培训和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社会工作等领域新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职业院校联合行业组织、大型企业组建职工培训集团,与行业企业共建“一站式”就业创业实习实训基地。推进线上线下结合,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