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等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16〕9号 2016年02月22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
现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3号
,以下简称《
通知
》)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
》精神。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将政策精神和有关要求迅速传达至基层单位,确保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二、提供优质服务
各级各部门要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要密切关注政策调整后
房地产交易场所的人流变化情况,对办理业务窗口等候人员较多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疏导,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确保
房地产交易场所秩序不乱。要制定紧急情况应对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加强部门协作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抓紧落实《
通知
》精神,及时制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办法。相关部门要及时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办理纳税事宜。要通过部门间信息传递与共享,减少纳税人办理相关事宜的环节和负担。
四、广泛开展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及时通过会议、网络媒体等渠道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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