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皖政〔2017〕5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皖政〔2022〕7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2日
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技工大省建设对制造强省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就业,实施以下政策。
一、大力推行终身职业培训
实施精准技能培训计划,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等,面向贫困劳动者、退役士兵、就业援助对象等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给予参训人员生活补助;按照“先垫后补”原则,面向城乡普通劳动者开展订单、定向和定岗培训,按规定给予企业、参训人员培训补贴,促进技能培训与岗位使用精准对接。拓宽终身培训通道,探索建立劳动者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奖补机制,对培训质量好、学员留在省内就业人数多的培训机构给予奖励。力争到2021年,全省技工总量达到550万人,其中具备高级以上技能水平的技工达到180万人。
二、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推动多元办学,大力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办学形式,民办职业院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公办职业院校学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开辟公办职业院校重点专业“一体化”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兼具工程技术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有3年以上企业相应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比照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办理聘用手续。推动建立安徽职业教育联盟(集团),促进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集约化发展。依法依规设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支持成立相应的基金会,推动民办职业教育发展。鼓励省内企业与学生、职业院校签订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并按月发给定向培养生在校学习补助,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对应补助。对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根据毕业生人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支持。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工培养、职业培训方面的主阵地作用,推动建设职业训练院。力争到2021年,职业院校在校生人数达到150万人。
三、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装配式建筑、现代服务等领域,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开展以高级工为重点的技能提升培训。
(上接1版)到2021年,培养高级技师和技师不少于3万名、高级工不少于37万名,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养单位或职工个人研修提升补助。到2021年,从企事业单位遴选1500位技能名师,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按2万元标准给予名师一次性带徒津贴,带徒协议期限不少于2年。选择一批大中型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按企业支付给职业院校培训费用的60%给予企业补助,每人每年补助标准最高可达6000元,最长补助期限为2年。坚持高端引领,到2021年,每个设区的市至少建设1所技师学院,高级工以上在校生规模保持在60%以上;认定建设10所省级示范技师学院,并享受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同等待遇。
四、扩大人才引进与交流合作
企业从省外引进急需紧缺的高级技师、技师,根据引进方式和劳动关系建立形式,按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工资薪金总额(税后)的20%给予个人补助,补助发放形式和补助期限由各市确定。企业引进外省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队选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选手,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安排在关键技能岗位工作的,按支付给个人工资薪金总额(税后)的50%向所在地政府申领引才补助,补助期限由各市确定。实施“海外金蓝领援皖”计划,每年从海外聘请一批技能专家到我省职业院校任教,按每人5000元/月标准给予援皖津贴。支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赴德国、瑞士、澳大利亚等制造强国、职教大国培训。选派高技能人才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技能交流和帮扶活动,对交流帮扶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五、推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
建立优秀技能人才技能资格越级申报、技能等级直接认定制度。支持企业结合岗位需要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按规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引导职业院校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操作规范开发课程、实施教学和学业水平测试,将职业教育办成就业导向的教育。完善政府购买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机制,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建设,培育社会化评审专家队伍,逐步实现教育培训与技能鉴定分离。每年开发5个左右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按8万元/个给予开发资助,力争催生一批技能评价的“行标”“国标”。逐步将水平评价类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工作交由行业协会、学会实施。
六、发挥技能竞赛引领作用
鼓励行业、企业广泛开展职工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并落实优胜选手待遇。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对纳入年度计划的省级竞赛,给予5-10万元赛事补助。加大对参与国际技能赛事的奖励力度,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给予代表中国队参赛选手5万元奖励,并给予受奖励人员的专家团队对应奖励。
七、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政策
鼓励支持各地和用人单位对优秀的、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实行特殊津贴制度或奖补政策。完善高技能人才政府评选奖励制度,省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