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18日 吉地税函〔2001〕7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政策的通知》 ( 吉地税发〔2005〕59号
)规定,2005年3月22日起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2017年第2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规定,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