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通知
常住建〔2021〕17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类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常住建〔2024〕180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指导手册》《
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 ( 苏政发〔2017〕151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省住房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78号)、《关于印发<常州市绿色建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60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行精益建造、数字建造、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助推建筑产业优化升级,提升我市施工现场本质安全水平,减少和避免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持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提升要求
自2021年10月1日起,我市新开工的工地应落实模板支撑系统等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提升要求和全面安装塔式起重机在线安全监控等信息化系统,并与市安全生产智慧监管平台对接,逐步实现基于信息化的安全相关大数据分析,提高我市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数字化管理水平。
1.我市施工现场搭设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系统时,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支撑体系。
2.工地出入口附近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PM2.5等大气污染指数在线监测系统等设施,并将数据实时上传,根据现场监测的PM2.5等大气污染指数,开启喷淋、雾炮等降尘设施。鼓励项目部在土方作业阶段安装具有车辆未冲洗自动抓拍功能的扬尘视频监控系统,在现场的作业面、料场、仓库等部位安装监控设备,实现监控无盲区。
3.塔式起重机应当安装使用塔机在线安全监控系统,塔机在线安全监控系统应包含司机身份识别与在线验证、塔机运行监测与预警这两项主要功能,推广塔机多塔防撞系统和吊钩视频系统。
4.施工升降机应当安装使用有司机身份识别与在线验证功能的人脸识别系统,鼓励施工企业使用有限制人员和物料超载功能的梯笼监控系统,防止超载作业。
5.鼓励项目建设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推广绿色施工。鼓励项目施工单位实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提升要求
自2021年10月1日起,我市新开工的规模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及创建市级及以上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除落实上述提升要求外,还应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并与市安全生产智慧监管平台对接,落实项目、企业与政府相关业务系统的数据交互。
1.临时设施应使用集装箱式模块化的组合房,集装箱式组合房的墙板采用A级防火材料。临边与洞口的防护设施应采用定型化的防护栏板和格栅组装式的水平洞口防护盖板;鼓励外脚手使用冲孔钢质或铝质安全网片代替密目网。
2.搭设满堂脚手架或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系统时应采用承插型盘扣式支撑体系,鼓励外脚手架采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