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明确契税缴纳环节的公告【全文废止】
2016年6月20日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条款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规定,条款修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加强契税的征收管理,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及其实施
细则
和《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商品房购买环节契税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