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
云财税〔2016〕14号
2020年8月新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契税政策宣传提纲的通知》 ( 云财税〔2021〕36号)、《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致全省契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6号),请结合最新文件引用。
各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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