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昭政办发 〔2024〕 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昭通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二条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昭通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二条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24〕1号)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市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制定以下十二条措施。
一、强化五育并举。坚持立德树人,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艺术、劳动、科学、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激活“课间十分钟”。创建一批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学教育特色项目清单超市,让校园“活起来”。全面开展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心理健康节、校园劳动节、阅读节等常规性活动,以德育心、以智慧心、以体强心、以美润心、以劳健心。在全市中小学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组织和安排全体教师都参与育人,做到教师人人是导师、学生人人受关爱,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课程育心。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各年级教学计划,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每个年级每2周不少于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每年组织遴选优质心理剧、优秀案例、示范课程各30个。开发制作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标准化的分学段课程体系并全面推广。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片区联盟教研课程活动。在各级各类课题规划中设置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鼓励学校开展课题研究。(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聘、转岗、培训等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每年新招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要占一定的比例。到2025年,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各县市区教研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选聘兼职教研员组成专兼职结合的教研队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可纳入思政、德育教师系列或单独评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担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的教学工作,小学每周8—10课时、中学每周6—8课时,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服务,服务时间平均每周不少于8小时。中小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与班主任享受同等待遇,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按学校有关规定计算工作量并保障相应待遇。各县市区要统筹调配和使用心理学专业和市级开展专业资格证明培训考试合格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打造5个市级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鼓励探索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走教制”,一师多校更好发挥作用。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专职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师徒结对助力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成长。(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分类培训。市级统筹做好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资格证明培训,鼓励非心理学专业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每学年至少举办2期专(兼)职骨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各县市区每学年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不少于20学时的专业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纳入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主任培训和新招聘教师入职培训内容。各学校每学年面向全体科任教师开展不少于8课时、对全体班主任开展不少于16课时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至少开展1次教师心理健康关怀活动,计入校本培训学分。到2025年,实现教师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全覆盖,整体提高全市所有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核心素养。(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心理监测。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学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建设昭通市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数据库和“一生一档”心理健康档案,建立重点关注学生“一对一”结对帮扶制度。构建“个人—班级(宿舍)—年级—学校”的心理健康四级预警网络,做到学生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鼓励中小学每校每个班级设置2名心理委员(男、女各1名),有寄宿生的学校设置宿舍心理委员,每学期对心理委员进行至少2次指导和培训。(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家庭教育。成立市、县、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遴选组建家庭教育专兼职队伍,开通家长咨询热线,开设“家庭教育讲堂”,推动线上家长学校课程全覆盖,每月推出1次“昭通家校共育云课堂”公益讲座,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家庭教育主题活动,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教育落实,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题的普法宣传,督促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面向全体家长(监护人)至少举办1次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要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每年面向家长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活动。构建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妇联、团市委、市关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强化关爱行动。深入开展“万师访万家”“万名党员联万家”活动,学校教职工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实地家访1次,乡镇、村(社区)党员和教师党员“一对一”结对联系贫困、留守、流动、残疾、单亲家庭、不完整家庭的学生,提供心理关爱和创伤干预。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服务团队,市级志愿者不少于20人,每个县市区志愿者不少于10人,有针对性地对一些特殊学生或群体开展团体或个别的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关工委组织发挥广大“五老”优势作用,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结合假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心理学相关专业大学生组建团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强化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