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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规定, 2018年6月15日全文废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我省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要求,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可全程在山东省国税局网上办税平台等渠道办理,无须到主管税务机关现场办理。

二、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全省各地国税机关应全面实现“全程网上办”。各地国税机关可通过推行网上办税、邮寄配送等多种方式,在山东省国税局《清单》的基础上增列“全程网上办”办税事项,形成本地国税局的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并向社会公告实施。

三、山东省国税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在山东省国税局官方网站公布。

四、本公告自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2月28日

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

序号

事项分类

事项名称

办理渠道

需加盖电子签章

1

报告类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网上办税平台

2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网上办税平台

3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网上办税平台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网上办税平台

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网上办税平台

6

发票类

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网上办税平台

7

发票领用

网上办税平台

8

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申请

网上办税平台

9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10

发票验旧

网上办税平台

11

超限量领购发票购票特批

网上办税平台

12

增值税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13

发票认证

网上认证系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14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0万元以下)

网上办税平台

15

海关完税凭证数据采集

网上办税平台

16

申报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网上办税平台

17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定期定额户)申报

网上办税平台

18

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网上办税平台

19

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网上办税平台

20

成品油消费税申报

网上办税平台

21

小汽车消费税申报

网上办税平台

22

电池消费税申报

网上办税平台

23

涂料消费税申报

网上办税平台

24

其他类消费税申报

网上办税平台

25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网上办税平台

26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网上办税平台

27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网上办税平台

28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网上办税平台

29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网上办税平台

30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网上办税平台

31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网上办税平台

32

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

网上办税平台

33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网上办税平台

34

出口退(免)税预申报

网上办税平台

35

出口退(免)税凭证信息查询

网上办税平台

36

关联申报

网上办税平台

37

备案类

增值税优惠备案

网上办税平台

38

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

网上办税平台

39

消费税减免备案

网上办税平台

40

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资格备案

网上办税平台

41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网上办税平台

42

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备案

网上办税平台

43

证明类

电子缴款凭证开具

网上办税平台

44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

网上办税平台

关于《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的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省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办税便利化,减少纳税人办税跑腿,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全程网上办”服务,是山东省国税局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举措,是对广大纳税人的一项郑重承诺。

二、公告的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编制《清单》是其中优化纳税服务的措施之一。

三、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的具体内容

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可全程在山东省国税局网上办税平台等渠道办理,无须到主管税务机关现场办理。纳税人的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完整,不适用“全程网上办”。《清单》共有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5大类44个事项。

四、各地将在《清单》的基础上增列“全程网上办”办税事项

考虑到全省各地信息化建设进度、纳税人办税习惯等存在差异,部分涉税事项暂未列入《清单》。因此,公告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推行网上办税、邮寄配送等多种方式,在《清单》的基础上增列“全程网上办”办税事项,并向社会公告实施。同时,山东省国税局将根据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清单》,在山东省国税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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