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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4号


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53号修改)和《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公布,2022年第5号修改)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24日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文号

1

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试行)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2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3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18年第1号公告修改

3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汕头市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所得率表》的公告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18年第1号公告修改

4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5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旧房及建筑物转让土地增值税计税扣除的公告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6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18年第1号公告修改

7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8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问题的公告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9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10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汕头市土地增值税工程造价扣除标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5号

11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个人非住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6号

12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和《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公布,2022年第5号修正)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制定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附件公布的12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均已全文失效废止。在这些公布失效废止的文件中,有的文件已被新规定替代,如《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旧房及建筑物转让土地增值税计税扣除的公告》(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已被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替代;有的文件因超过有效期失效,如《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已过5年有效期。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