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6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一)》 ( 财政部令第103号)规定,全文废止
到期失效 成文日期: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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