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文本及答复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13335057288)。
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文本及答复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13335057288)。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央企业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改为按房产所在地和机构所在地缴纳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央企业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改为按房产所在地和机构所在地缴纳的通知
鲁财税[1987]10号 1987-6-10

省厅(87)鲁财税字4 号《关于中央企业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下达后,不少地方反映中央企业所属机构比较分散,房产税
【房产税】相关法规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