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二)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和修改目录的公告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8号 )规定,现行有效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4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第三条修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部分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2号)规定,第二条中的“提供购房人户口本或原居住地管理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征收机关留存复印件”、第三条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