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对承租土地使用权是否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对承租土地使用权是否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
津财农〔2002〕1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财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津财法〔2010〕49号规定,现行有效。列入现行有效且于20051231日前制发的财税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继续执行五年,201611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6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17.10.31】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

【契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