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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金融部门以物抵贷取得的土地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金融部门以物抵贷取得的土地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桂地税函〔2001〕45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规定,继续执行  
贺州地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金融部门以物(资产)抵贷取得的土地征税问题的请示》(贺地地税发〔2001〕71号)收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
【土地使用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