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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文本及答复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1333505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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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4〕21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拟修改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规定,全文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全文修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 2019-11-18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2019-12-31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2021年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请以最新文件为准。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转发给你们,各市税务局要按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建立印花税基础资料库,并在年底以前对印花税代售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将检查情况报省局。
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部分条款失效】
国税函〔2004〕150号
条款失效 成文日期:2004-01-30

USHUI.NET®提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4〕170号规定,第二条被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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