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皖地税[2004]15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废止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土地增值税】相关法规
【土地使用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