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的通知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的通知
济财合〔2024〕1号
各区县(功能区)财政局: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财政部关于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的通知》(财金﹝2023﹞98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的通知》(鲁财投〔2023〕13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目录见附件)。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
济南市财政局
2024年1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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