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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实施意见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实施意见
宁人社〔2021〕75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实施意见》 ( 闽人社文〔2021〕5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实行。

一、我市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及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均按照《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社〔2019〕11号)规定,对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二、各地人社部门要完善“马兰花创业培训”质量管理,依托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做好“马兰花创业培训”信息化管理服务,实现全流程全信息化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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