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
南租赁办〔202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补助资金的申请和发放工作,我办制定了《南宁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指南(试行)》经南宁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工作专题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依据申报指南开展相关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附件:南宁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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