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国税函〔2007〕108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11-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和数据的可采用度,税务总局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
国税发〔2006〕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