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商品房购买环节契税管理的通知
湘地税函[2013]74号 2013-7-12
USHUI.NET®提示:2021年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请以最新文件为准。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购买环节契税的征收管理,有效解决契税税款“沉淀”问题,规避税款挪用、流失等风险,省局决定对契税“先税后证”把关环节和申报缴税方式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