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全文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6月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0号)规定,第九条、第十条中的“地方税务机关”修改为“税务机关”。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2号)规定,全文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已经2008年12月31日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一月六日
税额适用
行政单位 |
县级行政单位适用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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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5 |
2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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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 |
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横县、宾阳县 |
武鸣县、上林县、隆安县、马山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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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 |
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柳江县、柳城县、三江侗族自治县 |
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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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 |
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区、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县、恭城瑶族自治县 |
阳朔县、临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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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 |
万秀区、蝶山区、长洲区、苍梧县、藤县、岑溪市 |
蒙山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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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 |
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合浦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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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 |
港口区、防城区、上思县、东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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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 |
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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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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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平南县、桂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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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 |
玉州区、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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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 |
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那坡县、凌云县 |
德保县、靖西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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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 |
八步区、昭平县 |
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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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 |
金城江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南丹县、凤山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宜州市 |
天峨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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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 |
兴宾区、合山市 |
象州县、武宣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忻城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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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 |
江州区、天等县 |
扶绥县、大新县、宁明县、龙州县、凭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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