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桃江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5]166号
桃江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要求调整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等级税额标准的函》(桃政函[2005]27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 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对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