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批复
渝府[2011]45号
南川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请示》(南川府文[2011]5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 ( 渝府发[2007]36号)和《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