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遂川县工业园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函
赣地税函[2014]106号
吉安市人民政府:
贵府《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遂川县工业园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函》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江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遂川县工业园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遂川县工业园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
(一)遂川县砂子岭工业园区。
(二)遂川县云岭工业园区(东区):东至碧洲镇宏山小坝小组及溪河;南至于田镇瑶溪村、枚江乡东江村、碧洲镇黄岗村;西至于田镇瑶溪村、枚江乡东江村;北至于田镇下塘村、碧洲镇粟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