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7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7月29日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2019年7月29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规定,结合本省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等情况,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一、本省耕地占用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