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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支持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支持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中小企业处发布日期: 2021-05-10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 财建〔2021〕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反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合规性审核意见的预通知》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服务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示范平台应在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在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无严重失信记录。


2.申报示范平台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国家(或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不包括已通过合规性审核的北京市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3.申报示范平台能够有效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具备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创新和技术服务、数字化赋能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融资对接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服务、培训服务、法律维权服务和其他服务的能力,且有较好的服务业绩和服务经验。


二、平台服务内容


申报示范平台重点聚焦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服务内容:


1.政策服务。提供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宣传、解读、推送服务,帮助企业申报享受惠企政策。


2.创新和技术服务。提供技术研发支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技术中介、成果转化、人才对接及共性技术等服务,增强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


3.数字化赋能服务。提供上云用云、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服务,助力企业提质增效。


4.工业设计服务。提供产品设计、功能设计、结构设计、品牌设计等服务,提升产品附加值。


5.融资对接服务。提供投融资对接、融资培训、项目推介等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6.管理咨询服务。提供管理制度、生产运营、质量标准等管理咨询诊断服务,帮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7.市场开拓服务。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展览展示、营销对接等服务,通过新零售等模式帮助企业拓展市场。


8.培训服务。提供面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等多层次的培训服务,提升企业人才队伍素质。


9.法律维权服务。提供法律顾问、宣传、咨询、援助等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保护合法权益。


10.其他服务。提供创业、财税、培育跟踪、志愿服务等其他方面服务。


三、服务要求


1.示范平台服务能力。申报主体2020年自主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创新和技术服务、数字化赋能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融资对接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服务、培训服务、法律维权等相关服务。


2.示范平台应制定完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方案,服务内容清晰,服务措施应包括针对性强、可取得成效的近期帮扶和长期推动举措,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相关服务惠及北京市“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其中政策服务、创新和技术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培训服务应100%覆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支持方式


本次将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进行支持。一是服务补助。根据示范平台服务质量,按照服务费用情况给予一定额度补助支持。二是绩效奖励。根据示范平台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被服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入选的示范平台,将根据服务和绩效情况按比例进行资金分配,每家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五、申报要求和监督检查


1.本次申报原则上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申报,申报主体应于2021年5月11日前按要求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xingyiping@jxj.beijing.gov.cn。


2.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各项服务项目手续合规、有效。


3.获得资金支持的示范平台,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理、审计等工作。


4.获得支持的示范平台,应接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的定期指导,并定期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服务“小巨人”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进展及成效。


5.本次申报未指派任何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收费的培训、解读、和申报服务,申报主体如有申报问题,请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处联系联系咨询。



附件:1.北京市支持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材料清单


2.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产品情况统计表


3.北京市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方案编制要点


4.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绩效目标表


5.申报承诺书


6.《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 财建〔2021〕2号


7.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反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合规性审核意见的预通知》【见附件】

咨询电话: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10-55578435


呼叫中心10-82176996


申报材料咨询电话:010-64058636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0日


附件1


北京市支持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
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材料清单
一、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1. 目录索引
2.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产品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
3.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方案编制要点(详见附件3)
4.项目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项目单位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无审计报告的企业,可先提交2020年第12月会计报表,待后期补交财务审计报告)
6.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4)。
7.平台自主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创新和技术服务、数字化赋能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融资对接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服务、培训服务、法律维权服务和其他服务中任何一类服务的业绩佐证资料(包括业务合同、支出凭证、发票等)。
8.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5)。
9.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需提供盖章后的扫描电子版,相关附件表格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2.按以上顺序排列并作目录,统一编排页码。



附件3

北京市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方案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方案编制要点


一、公共示范平台工作基础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经营范围、单位简介、管理制度、服务场地面积、政府委托服务经验、产业研究经验、财务情况、管理体系认证情况等。
2.省级(或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公共示范平台)认定情况。
3.申报单位服务能力及业绩情况
服务北京市中小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服务内容、总体情况、服务类别、服务人员情况、服务组织能力(近两年各类创业活动组织场次,活动类别)、服务企业数量、服务资源(专家资源、合作服务机构资源)、服务影响力等。 
4.公共示范平台历史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情况。
5.公共示范平台服务北京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势。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措施
集聚技术、资金和人才等创新资源,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针对性强、可取得明显成效的近期帮扶和长期推动措施。具体服务类别须至少包括下列其中一项:政策服务、创新和技术服务、数字化赋能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融资对接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服务、培训服务、法律维权服务和其他服务。
对应服务类别,论述具体服务措施。服务措施须列明主要服务产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产品名称、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收入规模、服务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家次,服务频次、服务价格、服务工作流程、服务方式、服务目标、服务成效等。其中政策服务、创新和技术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培训服务应100%覆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上云用云比例、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
三、分年度服务工作目标与实施计划
1.分年度服务工作目标
精准服务北京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预期目标及成效。对照服务内容列明起始年(2020年),实施期满一年(2021年)达到的服务绩效目标(内附附件4)。
2.分年度工作实施计划
分年度服务实施计划,如服务方式、服务方法、服务频次、实施的服务内容等。
四、政府服务方案
深入理解政府服务企业要求,协助政府搭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总体架构,并充分借助政府服务优势,为企业提供切实有效服务。提出向政府定期报送服务进展等的沟通、汇报方案。
建立定期研究分析机制,开展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北京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研究,定期形成成果文件为政府部门校准政策措施、服务产品输出提供有效支撑。
五、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1.组织管理
介绍申报单位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整体组织安排情况,如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内控机制等。
2.运营服务保障机制
介绍申报服务单位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运营服务保障机制。


附件4

XXXX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绩效目标表

指标名称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服务成效

服务对接创新成果转化数(研究成果转化为产品的数量)(项)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服务对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项目数(项)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新获公告专利数(其中发明专利数)(项)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上云企业数(家)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数字化改造企业数(家)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产品数(项)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工业设计赋能产品数(项)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帮助企业对接获得融资额度(万元)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上市或有上市计划企业数(以提交上市申请为准)(家)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提出管理咨询诊断解决方案数(项)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帮助企业获得订单额度(万元)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开展培训场次(场)

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项)

备注:1.所填报数据为申报获得支持的服务机构服务北京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成效。
2.
标注*指标为年末累计数据,未标注*指标为当年全年数据。实施期初始值为2020年数据。
3.
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服务情况减少服务类别。

附件5
申报承诺书
1.本单位承诺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本单位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2.本单位承诺在服务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目标表中设定的目标基本合理,并按设定目标开展实际工作。
3.本单位承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本单位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