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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衡阳市南岳区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衡阳市南岳区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4]199号 2004-12-13

南岳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的请示》(岳政报[2004]25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对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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