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中外合资企业开采石油资源征收资源税问题的批复
1998.06.18 陕地税函〔1998〕73号
榆林地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我区中外合资企业开采石油资源是否征收
资源税的请示》(榆地地税发[1998]88号)收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答复如下:
国务院《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1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税种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发〔1994〕123号
)中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