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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主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意见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主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意见
保政函〔2018〕2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19-09-27 规定,继续保留
莲池区、竞秀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净化主城区房地产市场环境,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制定本意见。

一、规范用地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

(一)严格用地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应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后,方可进行房地产开发。严禁非法占用、转让土地,严禁单位、个人私自与开发企业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严禁村“两委”私自与开发企业签订开发协议。

(二)落实监管责任。对城市范围内的土地,社区与街道办事处为第一道监管防线,负责对所辖土地进行巡查,对辖区内的土地违法应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区政府(管委会)。

对村庄(含城中村)范围内的土地,村“两委”为第一道监管防线,负责对本村所辖土地进行巡查,对辖区内的土地违法应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乡政府负监管主体责任,对辖区范围内土地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拆除,对不能制止、拆除的,应及时向区政府(管委会)报告。

区国土部门为土地违法行为的监管底线,是辖区内土地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的法定主体,要依法履行巡查与监管职责。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违法用地行为的管控力度,不得对辖区内土地违法行为失察失管,不能形成违法建筑。

(三)依法严厉查处。区国土部门应严格依法履行辖区内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责任,对经巡查发现或乡、街道办上报的土地违法线索应立即核实,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并于60日内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市国土部门负责做好业务指导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跨区、上级交办、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土地违法案件,由市国土部门直接查处。

二、规范开发行为, 严厉打击违法建设

(一)严格规划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遵守城乡规划与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在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后,方可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严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违法建设;严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违法施工。

(二)落实监管责任。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巡查监管;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市规划部门负责巡查监管。

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未取得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规划违法行为由乡政府负责巡查监管。

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区住建部门负责巡查监管。

市住建部门负责做好业务指导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依法严厉查处。规划违法和施工违法行为按照“谁监管、谁查处”的原则,由相关执法部门或乡政府依法实施查处。

三、规范交易行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

(一)严格预售许可。商品房预售必须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依法取得预售资格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严禁以高息诱惑等方式进行非法融资,严禁以发售VIP卡等方式变相预售,严禁进行各种形式的销售广告。房地产经纪机构严禁代理不具备预售条件的商品房、销售无正规房产手续的二手房。

(二)落实监管责任。对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违法售房以及“一房多卖”的,由项目所在地乡(办)负责监督发现上报区政府(管委会),区政府(管委会)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对未取得预售许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房地产违法广告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并查处,违法广告全部下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发布的墙体、围挡、传单等违法广告,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监管并依法取缔或强制拆除。

对代理不具备预售条件的商品房、销售无合法房产手续的二手房等房产经纪机构的违法行为,由区住建部门依法查处。

(三)限制竞买资格。在土地招拍挂条件中,要明确对存在违法售房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消土地竞拍资格。土地招拍挂期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拟出让地块函告所在区政府(管委会),区政府(管委会)发现该宗土地存在违法售房行为的,将违法企业名单函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反馈结果,取消违法售房企业参加土地竞买资格。

四、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奖惩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管委会)每月组织召开区级房地产监管联席会议,建立共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防控和处置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从图纸到现场、从规划到施工、从立项到竣工的全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房地产开发的建设、交易等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