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局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继续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契税征收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
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
》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契税纳税期限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止,契税纳税期限调整为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