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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有关问题的批复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有关问题的批复
汕府函[2007]4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7年12月22日 关于汕头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汕府办传〔2017〕159号规定,继续有效

发文日期:2007-06-20

土地使用税的税收管理

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市区中心城区市政建设现状和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分别划分为三个等级,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 一等级区:工业8.00元,其他15.00元;二等级区:工业5.00元,其他12.00元;三等级区:工业3.00元,其他9.00元。具体划分等级区域见《汕头市中心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划分及年税额表》(附表1)。

另外,对非中心城区的各区(县),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也分别划分为三个等级,土地使用税不区分工业和其他行业,每平方米年税额为: 一等级区为 8.00元;二等级区为5.00元; 三等级区为3.00元。具体划分等级区域见《汕头市部分区(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及年税额表》(附表2)。

附表1:

汕头市中心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及年税额表

单位:元/㎡(年)
项目类区 列举区域 适应税额
一等级区 除列举的二、三等级区外为一等级区 工业:8
其他:15
二等级区 龙湖区辖属的外充公、内充公、辛厝寮、欧汀、龙祥、324国道以北区域及外砂、新溪镇
金平区辖属的鮀江、鮀莲街道、月浦街道、岐山街道
濠江区原达濠行政区域、(浔洄、马窑、棉花、原河浦区域除外)
保税区
工业:5
其他:12
三等级区 金平区辖属的鮀江、鮀莲街道中的赖厝、大场、两丰、天港、玉井、大井、鮀西、牛田洋开发区及港美、山兜、举丁,月浦街道所属湖头,沟南两个居委行政区域
濠江区原河浦区域、浔洄、马窑、棉花
工业:3
其他:9

注:具体划分以《汕头市土地划分级区图》为准。

汕头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路段)

土地等级的划分,根据土地座落点的市政建筑状况和经济繁荣等条件,结合参考《汕头市区分区基准地价分类》,将汕头市区中心城区的土地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级区:西港河以东,金凤路以南,汕樟路以东,铁路线以西,汕头港北岸线以北的地域。

二等级区:金凤路以北,汕樟路以西,新津河以西,外砂河以南,新津河以北,汕头经济特区北界线以南,鱼它浦原规划以东(含四千亩片)的一类地区以外的地域,濠江区濠江以东,汕头港南岸线以南和地域,保税区。

三等级区:中心城区辖区范围内除一、二类地区以外的地域。

附表2:

汕头市部分区(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及年税额表

项目类区 列举区域 适应税额
元/㎡(年)
一等级区 澄海区:凤翔、澄华和广益三个街道、 莲下镇(原湾头镇区域除外)
潮阳区:文光、棉北、城南街道、和平、谷饶、贵屿镇
潮南区:峡山街道、司马浦、胪岗、陈店、两英镇
8
二等级区 澄海区:东里镇、溪南镇、莲上镇、上华镇、莱芜经济开发试验区和莲下镇辖属的原湾头镇区域
潮阳区:金浦、海门、铜盂镇
潮南区:成田、陇田、仙城
5
三等级区 澄海区:盐鸿镇、莲华镇、隆都镇
潮阳区:河溪、西胪、关埠、金灶镇
潮南区:红场、雷岭镇、井都镇
南澳县全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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