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珠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表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 珠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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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土地等级 |
范围 |
年税额 |
其中工业用地年税额 |
(元/平方米) |
(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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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 |
一级 |
下述道路围成的范围:粤海东路-桂花南路-昌盛路-桂花南路-国防公路-拱北联检大楼-拱北湾海岸线-情侣南路-粤海东路。 |
10 |
5 |
二级 |
拱北街道办(一级地除外,含通过桥、堤与陆地相连的岛屿,包括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人工岛)、吉大街道办、香湾街道办、翠香街道办、狮山街道办、梅华街道办、前山街道办、湾仔街道办、南屏镇(洪湾社区、红东社区除外)。 |
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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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横琴新区。 |
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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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湾镇、南屏镇的洪湾社区及红东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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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红旗镇、三灶镇、井岸镇、白蕉镇(除原六乡镇范围外)、白藤街道办。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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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
桂山镇、担杆镇、万山镇、平沙镇、南水镇、斗门镇、乾务镇、莲洲镇和白蕉镇原六乡镇范围(不含桥、堤与陆地相连的岛屿),市以上政府扶持、鼓励的行业(项目)土地适用税额2元/平方米。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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