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继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0年第2号和第4号公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 内财税公告2022年第8号)规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