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7日
关于解决物业小区电动车充电桩问题的
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委“接诉即办”专题会议精神和市领导批示要求,聚焦“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解决民生诉求,抓住共性问题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按照“接诉即办”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接诉即办”“每月一题”推动解决重点民生诉求工作计划>的通知》(京接改组发〔2021〕4号)要求,解决好“12345”市民热线反映的物业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安装难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和原因分析
2020年,“ 12345”市民服务热线涉及电动车充电桩问题工单5600余件,主要反映一是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加,小区居民安装充电桩难;二是居住小区充电桩停车位经常被汽油车占用,致使电动车无法充电;三是部分物业企业不配合。同时,治理类问题突出。
经认真研究,物业小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难,成因复杂,其中有些问题需要在提升我市整体城市功能的过程中逐步解决,有些需要政策予以明确,有些需要建立充电桩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并加强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需多方面综合施策,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二、总体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原则
聚焦具体问题。从物业无故不配合安装、充电车位被占用、私垃电线为电动汽车充电等对群众感官影响大的共性问题入手,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聚焦具体点位。立足“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的问题点位,以解决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为重点,化解群众身边的“烦心事”。
形成长效管理。在电力增容改造、充电桩安装后的维修管理、突出问题常态化治理等方面完善政策,形成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居住小区开展汽油车占位、私拉电线为电动汽车充电等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维护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安全使用秩序,逐步形成居民的良好行为规范。加大对物业企业配合安装电动车充电桩工作的监督力度,对无故不配合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在物业企业内部形成工作配合的自觉性。
建立两个“工作台账”。针对现有“12345”市民热线工单反映的因电容不足引发的充电桩安装难的小区,建立“电力改造工作点位台账”,制定电力改造计划,2021年底前有针对性地启动一批群众诉求集中小区的改造工作。针对“12345”市民热线处理过程中,因疫情延后或因各种原因正在解决过程中的工单,建立“加快解决问题工作台账”,以属地为主,建立协调督促机制,加快具体问题的解决。
针对物业企业配合充电桩安装、履行秩序维护责任以及专业部门的后期及时维护等问题,完善政策,形成长效管理。
三、工作任务与职责分工
(一)围绕点位台账,加快可解决事项的推进
1.制定电力改造工作计划,加快解决物业小区电力不足问题。以“12345”市民热线反映集中的物业小区为点位,解决因电容、电压、临时电而无法建桩的问题。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建立可解决事项督办机制。以属地为主,对照可解决事项任务清单,对其中政策明确、责任清晰、可解决的事项,加大推动工作力度,加快办理速度。
主责部门: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务服务局、市城市管理委
3.制定居住小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工作计划。结合电力改造计划、群众诉求反映集中的小区点位,制定居住小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工作计划,加大电动车充电设置安装整体工作的推动力度。其中已经在施的要加快推进。
主责部门: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务服务局、市城市管理委
(二)部门联动,形成长效机制
1.制定提升住宅区充电桩建设管理问题的工作意见。结合老旧小区电力改造、增容,居住区公共充电桩布局规划,加快居住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整体改善物业小区充电桩安装难题。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交通委、市规自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研究物业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立及后期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在物业小区设立充电桩的标准、工作流程、物业的配合及后期秩序维护责任。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电力集团、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3.研究将补建停车位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逐步解决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督促建桩企业建立巡查、检修机制,保障正常使用。编制公用充电设施运行维护规范,建立建桩企业考核机制,推动建桩企业做好充电桩维护、保养工作。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研究人防工程安装电动车充电桩的工作意见。
主责单位:市人防办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6.加强对业委会等居民自治组织在决定小区事务的引领作用,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协商。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加大充电桩安全性的宣传,解除对充电桩辐射、充电安全担忧。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大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加大对无故不配合物业企业惩处力度,对于具备条件物业拒不配合安装充电桩的物业企业依法进行约谈处理,督促物业企业履行好秩序维护责任。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开展汽油车占位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占位处罚力度,督促管理单位建立巡查、治理机制。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交管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加大居住区私拉电线为电动汽车充电的检查处罚力度。
主责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接诉即办”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本《工作方案》的各项措施,把解决充电桩安装难作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内容,抓出实效。
(二)形成工作机制。各区、各部门要建立上下联动的监督机制,以属地为主,督促加快具体点位问题的解决。部门之间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行业治理的工作力度,形成破解难题的工作合力。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对解决问题突出、化解矛盾有力的街镇、社区给予正向的激励。
(三)加大宣传力度。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形成案例,加快推广。对部门、行业、地区在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效及时宣传报道。
附件:1.小区充电桩安装难问题年度工作清单
2.“每月一题”推进情况台帐
3.小区充电桩安装难问题拟出台政策清单
附件1
小区充电桩安装难问题年度工作清单
月度 |
月度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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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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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
对”12345”市民热线涉及充电桩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后,对诉求成因进行分类分析。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政务服务局 |
3月 |
研究制定《解决物业小区电动车充电桩问题的工作方案》,会同各区建立解决问题点位工作台账。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各区政府 |
4月 |
上报《解决物业小区电动车充电桩问题的工作方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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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按照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修改完善《解决物业小区电动车充电桩问题的工作方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政务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市人防办、各区政府 |
召开全市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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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物业企业配合安装充电桩工作专项治理。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各区政府 |
物业小区私拉电线为电动汽车充电问题专项治理。 |
市消防救援总队 |
||
非电动车占用充电车位专项治理; |
市公安局交管局 |
||
制定电动充电设施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
市城市管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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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 |
出台人防工程安装电动车充电桩工作的指导意见。 |
市人防办 |
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8月 |
出台物业小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设立及后期秩序维护的意见。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城市管理委 |
9月 |
出台电动车充电桩建桩企业建立常态化巡查、检修和及时维护工作意见。 制定提升住宅区充电桩建设管理问题的工作意见。 |
市城市管理委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10月 |
围绕”12345”市民热线确定的工作点位,制定出台《物业小区电力改造工作计划》。 |
市城市管理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 |
11月 |
对前期工作进行梳理,推动清单重点任务落实。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政务服务局、各区政府 |
召开全市解决物业小区充电桩问题工作推进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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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开展《解决物业小区电动车充电桩问题的工作方案》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务服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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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每月一题”推进情况台账
小区充电桩安装难问题(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序 号 |
月 份 |
任务计划 |
贯彻落实情况或重要阶段性进展 |
10 |
2月 |
针对”12345”市民热线问题进行系统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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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拟定工作方案,建立重点问题工作台账。 |
拟定《关于物业小区安装充电桩问题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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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方案。 |
市委主要领导听取工作方案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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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修改完善工作方案,并召开全市会议,部署工作。 |
主管市领导开会部署方案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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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物业企业配合安装充电桩工作专项治理。 物业小区私拉电线充电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非电动车占用充电车位专项治理; 制定电动充电设施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公安局交管局根据各自职责,开展专项整治。市城市管理委出台宣传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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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出台人防工程安装电动车充电桩工作的指导意见。 |
市人防办下发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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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出台物业小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设立及后期秩序维护的意见。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下发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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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制定提升住宅区充电桩建设管理问题的工作意见。 |
市城市管理委下发通知 |
|
出台电动车充电桩建桩企业建立常态化巡查、检修和及时维护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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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围绕”12345”市民热线确定的工作点位,制定出台《物业小区电力改造工作计划》。 |
市城市管理委下发计划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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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对全年任务落实进行督导。 |
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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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对全年任务落实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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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小区充电桩安装难问题拟出台政策清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当前状态 |
审定部门 |
拟完成月份 |
1 |
人防工程安装电动车充电桩工作的指导意见 |
研究起草过程中 |
市人防办 |
7月底 |
2 |
物业小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设立及后期秩序维护工作的意见 |
研究起草过程中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8月底 |
3 |
电动车充电桩建桩企业加强巡查、检修和及时维护工作的意见 |
研究起草过程中 |
市城市管理委 |
9月底 |
4 |
制定提升住宅区充电桩建设管理问题的工作意见。 |
研究起草过程中 |
市城市管理委 |
9月底 |
5 |
物业小区电力改造工作计划 |
研究起草过程中 |
市城市管理委 |
10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