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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住宅区电动车充电桩安装及后期秩序维护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住宅区电动车充电桩安装及后期秩序维护工作的意见
京建发〔2021〕29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解决物业小区电动车充电桩问题的工作方案》(京建发〔2021〕155号)要求,为解决好市民反映的物业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安装难问题,建立充电桩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现就做好住宅区电动车充电桩安装及后期秩序维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稳步推进安装。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社区基层组织应结合住宅区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协调安装充电设施。拥有产权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长期车位租赁使用权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提出报装申请。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可组织业主共同决定授权物业服务人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设施,住宅区没有物业服务人的,可授权停车管理单位或其他专业公司实施。充电桩安装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条件。

  二、积极支持配合。实施专业物业管理的住宅区且电容符合安装条件的,物业服务人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工作,包括勘察现场、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等。未实施专业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停车管理单位应积极提供相应的协助配合。

  三、加强监督管理。充电设施所有权人或受委托人是施工安装、充电设施的维护及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定期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