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鲁财税〔2016〕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鲁财法〔2017〕15号规定,保留,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20-12-24 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 ( 2022年12月30日规定,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契税】相关法规